102年國防報告書摘要報導四 推動全民國防 落實軍民服務

 

 

  國軍與社會須建立雙向互動關係,一方面國軍必須符合國人期盼,善盡本分及發揮專業,踐履國軍衛國職責,支援社會任務,以滿足國家社會的需求;另一方面國防事務需要全民的參與及合作,國軍也需要全民的支持與信賴,藉由跨部會協商機制整合國內資源力量,強化國人安全認知等作為,凝聚「全民國防」共信共識。

一、全民防衛

為落實全民國防理念,國軍戮力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增進民眾對國防安全的應有認知,並依「納動員於施政、寓戰備於經建」指導,整合相關部會及各級政府,協力推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工作,並將國防施政內容向國人說明,以爭取全民共同支持。

(一)國防教育:為使全體國民能夠理解國防安全的內涵,具備「國防安全人人有關,國防建設人人有責」的認知,我國於民國95年2月1日正式施行「全民國防教育法」。積極透過各種教育宣導管道,增進全民國防知識及防衛意識,同時策辦活潑、多元、寓教於樂的活動,吸引民眾關注國防、鼓勵民眾參與國防,務使全民在心理上認同全民國防,在行動上支持全民國防。

(二)防衛動員:依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由國防部以行政動員會報秘書單位立場,整合相關部會及各級政府共同推動動員準備工作,於平時配合「災害防救法」規定,實施災防演練與支援災害防救,戰時支援軍事作戰及緊急危難。

二、服務全民

建構國軍戰力的目的,在於維護國家安全及保障民眾福祉,國軍在不影響戰備任務及支援能力前提下,協力災害救援、河川疏濬、民事工作、眷村改建、權益保障、醫療保健等社會服務,落實官兵照顧及國防民生服務,保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

(一)災害防救:國軍基於保國衛民職責,面對複合性災害威脅,積極從事災害防救整備,並藉由兵棋推演、專業救災教育訓練等作為,強化災害防救能力,維護國人生命、財產及家園安全;並依「救災就是作戰」指導,採取「超前部署、預置兵力、隨時防救」積極作為,強化國軍執行災害防救任務與效能,使得在天然或人為災害發生時,能有效協助中央與地方政府,迅速投入救援行動,期以最少資源發揮最大能量,達成「時間搶第一、資源有效益、人員有效率」目標。

(二)軍民服務:國防部為建立良好軍民關係,積極參與及支援社會活動,期盼能整合社會資源,發揮整體服務效能。另外配合內政部「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持續辦理國軍單身退員照顧,落實眷村改建、權益保障、輔導訴訟、醫療保健、治安維護、外島排雷、急難慰助、陳情訴願、損害補償及檔案開放等服務工作,爭取民眾認同與支持。

 

青年日報102109日第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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