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國防體系專題
最高軍事領導機構──中央軍委會

 

 

一、機關沿革

中共於建黨草創初期,並無專責軍事領導機構,1925年成立「中央軍事運動委員會」為全軍軍事領導機構;1948年改編為「革命軍事委員會」;歷經數次組織調整,於1954年以「中央軍委」編組方式,直接指揮解放軍及其他武裝力量。自1982年起,為貫徹黨政分離,決定設立「中央軍委會」與「國家軍委會」,前者為共黨高層組成的軍事機關,屬真正軍事權力中心;後者則為國家軍事最高領導機構,不過僅是虛設名稱,國家及中央軍委會成員實際上是「一套人馬,兩塊招牌」。

二、主要職權

中共憲法規範,所有武裝力量由國家主席及黨中央委員會主席共同指揮,並由中央軍委會全權領導,負責改革中共軍事體制重大決策,並為最高軍事決策和指揮單位,具有領導與整合軍事力量功能,並代表黨和國家軍事權威機關,而真正目的是確保軍隊接受黨絕對領導及服從指揮,以貫徹「黨指揮槍」原則。主要職權包括:

(一)統一指揮全國武裝力量。

(二)決定軍事戰略和武裝力量作戰方針。

(三)領導管理軍隊建設規畫、制定及組織實施。

(四)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委提出有關軍事議案。

(五)根據憲法和相關法則,制定軍事法規及頒布命令。

(六)規定各總部、軍區、軍兵種及其他軍區級單位任務和職責。

(七)負責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武裝力量成員。

(八)批准武器裝備體制和武器裝備發展規畫。

(九)會同國務院管理國防經費和資產。

三、編組概況

中央軍委會下設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及總裝備部等單位,為負責全軍軍事、政治、後勤及裝備等工作主要領導機構,另指揮各大軍區、各軍兵種、軍事科學院及國防大學;從結構形式上,各大軍區及直屬部隊為中央軍委會直線式指揮模組,而四大總部為橫線式參謀組織機構。

中央軍委會設主席、副主席及委員若干人,採主席負責制,任期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相同;平時由副主席及委員組成中央軍委會常務會議,處理各項軍委日常工作,主席主要負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常務委員會議中,提出軍事各項工作報告及接受任務指示。

四、主要發展及未來方針

(一)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有效落實新一階段軍隊使命,中共中央軍委會積極推行由機械化軍事訓練模式,朝向信息化軍事訓練模式轉變,以實現軍隊在未來訓練能具有新突破及發展,並建立適應信息化條件下作戰需要,全面推動新式軍事訓練,提升作戰能力觀念。

(二)求真務實「三項能力」:維護中共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及不斷發展國家安全、利益的能力;增強海洋、航天和電磁空間各方面安全的能力;隨時處置突發事件,應對各種危機與遏止戰爭、打贏高技術戰爭的能力。

(三)凸顯科技強軍決心:為提高軍隊高技術條件下作戰能力,更強調加快國防科技和武器發展,並以科技強軍理念和決心,邁入世界先進國家行列,全面提升優勢高科技武器裝備,在未來信息高科技作戰中,其勝敗將具有關鍵影響地位。

(四)國防現代化目標:未來中共期望以「兩階段、三大步」方式,建構現代化軍事建設,以發展機械化和資訊化複合方式,期於2020年具有基本機械化軍隊型態,且對於資訊化有更進一步發展,並以本階段前10年為基礎奠定時期,後10年達到資訊化為主導的機械化部隊,而於2050年完成全面軍隊資訊化戰力。

有關中共經濟、國防、外交和民生建設一切重大問題,實際由黨中央政治局決定,而國家機構中最高領導人亦為政治局成員,這也創造共黨中央對軍事工作統一領導條件,以中央軍委會名義,對軍隊進行領導及指揮,落實「以黨領軍」目的,也說明「誰掌握軍隊,誰就掌握國家」。但中共黨軍不分制度,已造成軍事體制紊亂,時有權責不清、諸多不確定人為因素,以致軍隊始終無法走向正常運作、現代化及中立體制,間接也影響整體運作及發展。

陳柱明/青年日報 971029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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