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服貿協議 拓展國際商機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談判已於2013年4月底前完成,並可望於近期內簽署。由於臺灣服務業相對於大陸具有較佳的競爭優勢,而且將來兩岸相互開放的項目及範圍,大陸又多於臺灣,兩岸簽署此項協議,符合政府「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最高指導原則,進而有助我服務業布局兩岸、拓展國際商機,為經濟發展挹注更多動能。

一、陸對臺開放,傾向對臺讓利

根據經濟部向立法院提出的報告顯示,可望簽署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大陸對臺灣做出65項特定開放承諾,除金融業之外,其他均超過大陸在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承諾。整體來看,主要可歸納為三大項:第一,開放臺商獨資或提高持股比率;第二,擴大臺商可提供服務的業務範圍或地域範圍;第三,提供臺商在大陸經營的便利措施。

就個別產業而言,外界認為協議最大的亮點是電子商務。大陸在這項產業給予臺灣超過WTO待遇,允許臺商在福建所設據點可持股55%,而在福建開設的網站可讓全大陸網民連線,生意範圍普及各省。其次,在文創方面,大陸同意簡化臺灣圖書進口審批程序,設立快速通道,這是大陸與香港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所沒有的承諾。同時大陸允許其製作的電影可在臺灣後製、沖印;臺灣研發的線上遊戲在大陸的審批期限,則比照CEPA明訂為兩個月。

二、臺對陸開放,優先考量利基

至於臺灣對大陸開放的程度則相對較低,在55項特定開放承諾中,有2/3低於臺灣在WTO的承諾,只有1/3高於WTO的承諾。開放的項目集中在金融、醫療、旅行社,以及機場和港口的貨運承攬業;電信類我方代表嚴格把關,並未同意大陸開放第一類電信的要求,僅開放第二類電信部分業務。此外,臺商如登陸享有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服務貿易優惠,必須先取得我方主管機關核發的「服務提供者證明書」,以確保協議對臺灣應有的利基。

三、務求利益極大化,損害極小化

從已公布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研析,大陸這次仍然明顯對臺灣「讓利」,究其原因:一方面應是緣於兩岸經濟產業具有不少互補性所使然,另一方面或許如部分人士所擔心的,大陸可能藉此挾帶對臺灣的政治性目的。不過,國際間任何條約、協定與協議,原本就難以完全去除政治性的影響,以兩岸已簽署的18項協議來看,雙方人民往來交流日益密切,所謂的政治性影響更是相互進行。況且在許多國內、外專家學者眼中,臺灣對大陸的政治影響力,絕對不輸大陸對臺灣的政治穿透力。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本是雙方利益的交換,結果不會臺灣全贏、大陸全輸,也不可能大陸全贏、臺灣全輸,能完成談判必然是互有退讓,最後取得「雙贏」的最大公約數。因此,面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我方該重視的是,大陸方面的承諾如何貫徹落實,讓臺商「看得到也吃得到」。審視我方代表在談判中,不論是開放市場或調降關稅,都能顧及我方敏感產業需求、對臺灣經濟面的衝擊,務求協議對我利益極大化、損害極小化,如此結果,深信可以得到多數國人的認同與肯定。

四、審慎評估,多元溝通

此外,儘管我相關部會之前就此一協議對國內就業影響進行的總體質化評估中認為,服務貿易主要是相互開放市場,可促進陸資來臺投資,創造國內就業機會,整體而言,不致影響國內就業市場;同時各服務業主管機關也強調將與業者進行溝通並經評估後,才會決定是否對大陸開放。惟在協議正式簽署及生效之前,有關部會仍須針對各方關切協議造成的影響、衝擊評估等事項,提出更為詳盡且有效的因應對策,方能充分保障臺灣利益。

臺灣為海島型經濟體,我國去年服務貿易出口值達490億美元,約占全球百分之一,落後泰國、香港、新加坡、南韓等國,如今即將與大陸簽署服務貿易協議,將使臺灣服務業在全球投資布局中有更多資源可利用,這是臺灣服務業的重大挑戰,更是極佳機會。目前朝野對於即將簽署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看法立場不同,在民主開放的社會中均屬常態且有其必要,希望透過國內各種不同角度思維的論辯激盪,使這項協議的簽署與實行更為縝密周延,進而符合我方「利益極大化、損害極小化」的預期目標,協助業者掌握歷史機遇,拓展臺灣國際市場。  

                      社論/青年日報10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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