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倡議互惠互利 區域合作和平共榮

 

 

  2013年8月5日是「東海和平倡議」提出一週年,馬總統在出席「2013東海和平論壇」時表示,「東海和平倡議」不僅符合各國的核心利益,也有機會適用到其他區域,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未來我國將持續扮演「負責任的利害關係者」及「和平締造者」,與相關各方建立制度化的對話機制,期讓東海成為「和平與合作」之海,進而將此精神與做法推廣至南海等其他區域,共創和平共榮新頁。如能循此策略並靈活運用,我國勢必能在區域和平關係上扮演更積極的角色,進而贏得國際社會更高的尊重。

一、以談判代替對抗

  在上一世紀末葉,國際社會以「談判代替對抗」的和解政策,跨出冷戰階段的藩籬,民主國家以積極交往策略促成集權國家的解構,掀起地球村民主浪潮,從此民主與和平成為當代主流。馬總統於2012年8月5日「中日和約」簽署60週年,選在當年我國簽署文件所在地的臺北賓館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強調中華民國認同聯合國憲章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規定,即是希望擴大政府處理釣魚臺問題所主張的「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精神,一方面避免釣魚島主權爭議擴大,另一方面則是希望穩定東海區域和平與安全,而此一主張完全符合當今地球村的主流價值。

  根據統計,「東海和平倡議」提出後,截至2013年7月,國際媒體報導已逾220篇次,相關報導逾1,800則,且獲得日本政府的重視與關注,歐洲議會也於2013年3月公開肯定「東海和平倡議」可作為解決釣島爭端的最佳方案。凡此,均足證我國和平處理爭議及共同開發資源的主張與作為,不因我國的國際空間與兩岸關係而受限,只要我國能對國際社會有所貢獻,各國仍會坦誠接受並給予尊重。

  自馬總統主政以來,我國以和平發展思維經營兩岸關係,也以和平倡議立足國際社會,均是希望在面對亞太競逐加劇的新形勢下,能夠達到「風險極小化、機會極大化」的效果,以確保兩岸良性互動與協商的持續進行,亞太各國也能發揮克制精神,用和平對話方式化解爭議。迄今兩岸已簽訂18項協議,不僅有效深化兩岸之間的互惠合作關係,也更進一步鞏固海峽兩岸和平。而今臺灣海峽之間,雖然在軍事上仍維持對峙局面,但已不再同本世紀初,被視為全球三大火藥庫之一,而是亞太地區和平的新典範,中華民國更從國際上的「麻煩製造者」,躍升成為區域和平的締造者。

二、以和平倡議化解主權爭議

  審視臺灣海疆所要面對的問題,往西有兩岸問題,北方有釣魚臺爭議及所牽連的東海問題,向南有臺菲海權之爭,西南方則有多國捲入的南海問題。因此,就國家安全與發展的角度而言,我國已然面對海洋所連接的多重爭議,且這些問題接連爆發,更讓我國無從迴避,也不應迴避,畢竟這些爭議的核心所在,就是主權問題,也是國家生存與發展的根本問題。

   2012年馬總統支持海巡開赴釣魚臺海域強力護漁,繼而向國際社會發出「東海和平倡議」後,雖然當時日本政府在第一時間不願唱和,但隨後仍肯定和平倡議的主張,並與我國簽署臺日漁權協定,證明「主權不退縮,漁權大進步」政策的優越性。2013年5月因「廣大興28號」漁船遭菲律賓海巡槍擊致死事件,國軍與海巡船艦前進臺菲重疊經濟海域宣示主權,並強力堅定護衛漁權,菲方雖然反應顢頇,但也表達不用武力處理爭端的意向,以避免未來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凡此,都具有進一步確保漁權的效益。

  至於南海主權爭議,在複雜的國際利益交鋒之下,呈現風雲詭譎的多變樣態,已然成為國際社會新的火藥庫,如何在爭議中不致波及區域和平,實為相關國家共同的責任。馬總統出席東海和平論壇時清楚闡示我國立場,強調「東海和平倡議」適用於其他地區,也期盼未來能從兩岸關係到東海、南海,一步步把周邊海域變成「和平與合作」之海。此一在區域和平與合作關係上,表現出積極貢獻的態度,凸顯中華民國要在國際間扮演和平締造者角色的明確定位。

      

社論/青年日報10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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