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南海爭端 我東海倡議是良策

 

 

  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於2014年8月8~10日在緬甸首都奈比多召開第47屆部長級會議,會後發表公報呼籲「相關各方自制,避免採取讓情勢複雜化的行為,破壞南海和平、穩定及安全」。近來南海情勢持續升溫,引發周邊各國關注,依據我政府立場,南海諸島及其周遭水域屬於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及水域,任何國家無論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主張或占據,我方一概不予承認。目前我國南海經略原則是「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在堅守中華民國主權的同時,南海相鄰各方若能呼應我「東海和平倡議」的理念和精神,先承認並擱置爭議,以對話代替對抗、以溝通化解紛爭,避免不必要的情緒反應,透過研擬合理可行的合作方案來共享南海資源,才是良策。

一、東協關切南海緊張情勢

  這次東南亞國家協會區域論壇(ARF),有東南亞國家和包括美國、俄羅斯、日本、南韓、印度、澳洲、歐洲聯盟及中國大陸等泛東協伙伴共27國與會。由於中國大陸與越南、菲律賓對於相關主權爭議仍無緩和跡象,南海問題再度成為這次東協與東亞外長會議的焦點。

(一)主權爭議不斷,籲催生南海行為準則:南海是東亞各國不可或缺的交通要道,肩負物資及能源運輸重任,每年有超過5兆美元的貿易量行經此海域。由於資源豐富、領土主權爭議不斷,光是2014年就引爆多起高度緊張情勢。事實上,中國大陸早在2002年即與東協各國簽署所謂「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宣稱願以「和平方式」解決南海有關爭議,在爭議解決前,各方承諾保持克制,不採取使爭議複雜化或擴大化的行為;但在南海爭議持續升溫之下,此宣言早已形同虛設,周邊各國表面上雖達成「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共識,期望以和平談判方式共同開發資源,但實際上,各方卻不斷在南海諸島建立設施,進行鑽油、探勘等活動,並企圖占領更多島嶼,嚴重違反宣言內容,2014年5月,中國大陸甚至開始在西沙群島海域部署深海鑽油平臺,引發越南抨擊。對此,東協多國醞釀制定具約束力的南海行為準則,以避免擦槍走火的情事發生。

(二)美高度關注「中」動向,以維護自身影響力:針對中國大陸在南海的相關行動,華府的反應特別值得關注。對岸自2010年3月公開宣稱「南海核心利益說」之後,美方即十分在意南海紛爭所帶來的影響。美國國務卿凱瑞盼與會各方能盡快達成共識,杜絕所有可能造成北京與東南亞國家關係緊張的行徑,以強化其對南海局勢的影響力。就美國國家利益而言,華府當然期待在亞太傳統盟邦關係上賦予新活力,這也正是歐巴馬總統將戰略重心轉向亞太地區的重要原因。

(三)東協各國面對「中」方,態度審慎:據傳,一些國家在本次會中聯合對北京施壓。東南亞國家對南海「緊張情勢逐漸增溫」表示關切,並要求和北京加強對話;美國認為,這是中國大陸在外交上的挫敗,因為對岸原本希望淡化相關爭議。然而,會議最後的聲明中並未對中國大陸有所著墨,與會國家也未採納美國和菲律賓「要求停止南海挑釁行徑」(所指即為「中」方)的提議。這可能被北京視為「正面結果」;美國則指出,雖然東協國家私下對話「空前關切」南海緊張情勢,但成員國所發表的公開聲明卻「較為審慎」,顯然是為了避免激怒對岸。

二、我和平倡議促建共同協商與開發機制

  東亞地區地緣戰略的重要性,以及此海域所潛藏的經濟資源利益,是南海主權糾紛之關鍵所在。後冷戰時期,隨著東南亞區域形勢的改變,相關國家權力消長,使得南海成為區域衝突的熱點;然這一切並非沒有解決的方案。馬總統於2014年8月6日接見「2014東海和平論壇」與會貴賓「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副會長包道格等人時,即以我政府處理兩岸、華日及華菲關係為例,強調中華民國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所做的努力,說明「東海和平倡議」雖非萬靈丹,但可以緩和爭議,創造「雙贏」或「多贏」局勢;此倡議已被證明是務實可行的方案。

  2012年8月,馬總統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呼籲相關各方以對話取代對抗,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同年9月又公布「東海和平倡議推動綱領」,主要分為兩個推動階段:

(一)和平對話、互惠協商:進一步推廣以和平方式處理東海爭議,推動一軌與二軌對話管道的建立,促使各方在東海主要議題上,以雙邊或多邊協商機制,強化互信與共同利益。

(二)資源共享、合作開發:藉由各種制度化的對話與協商,促使各方推展實質合作計畫,建立共同開發資源機制,形成以東海為範圍的和平合作網。

這是日本內閣逕自宣布將釣魚臺列嶼「國有化」後,中國大陸展開一連串激烈的反日行動使東海局勢日益緊張的時空環境下,我方提出的積極作為。當時馬總統登臨彭佳嶼,呼籲日本、對岸與我國展開三組雙邊協商,使我掌握和平倡議的主動性,如此積極宣示主權,可讓日本知所節制,同時引起美國的關注,不致讓北京「獨占舞臺」,完全符合我國捍衛主權的戰略高度。

三、我具體作為廣受國際肯定

我國於2013年4月與日本簽署的「華日漁業協議」,有效改善了雙方長達40年的漁業糾紛,具體落實「主權無法分割,資源可以共享」理念,同時降低區域緊張,促進區域和平。對漁民而言,我方漁船作業海域面積增至4,530平方公里,使得2013年漁民捕獲黑鮪魚數量較前年增加3.6倍、產值成長約3倍,遭日方「取締」案件也從18件降到1件,不僅幫助漁民「賺大錢」,更贏得「主權不讓步、漁權大進步」的傲人成果!

另外,以2013年5月「廣大興28號漁船案」為例,在我政府強烈抗議與譴責下,雙方歷經3個月的協商談判,最終獲得菲國正式道歉、賠償,並以殺人罪起訴該國海巡人員;華菲兩國自此也召開多次漁業會談,達成「執法不用武力、事前相互通報、扣捕後盡速釋放」等3項共識。過去10年此一海域曾發生25件武力執法案件,目前則降為1件,顯示我國已在南海水域發揮「東海和平倡議」精神,創造可觀的和平紅利。

換言之,「東海和平倡議」及「推動綱領」除了嘉惠漁民,更有助維護區域和平與穩定,廣獲國際社會肯定與讚譽。美國國務院亞太助理國務卿羅素2014年2月及4月間,曾兩度在眾院外委會亞太小組聽證會上表示,「東海和平倡議」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其理念與美國核心策略一致;美國在臺協會(AIT)前處長包道格也指出,「東海和平倡議」是積極的做法,在確保主權之下共享資源,使中華民國在區域內樹立良好榜樣。美國國務卿凱瑞日前更公開讚揚「華日漁業協議」,這是美方再次肯定我國促進區域穩定的貢獻;其他來自歐盟、日本等國政學界的肯定與認同更是不勝枚舉。「東海和平倡議」旨在「以對話取代衝突」,是目前周邊海域的爭議聲浪中,成本最低也最有效的解決作為。此外,政府持續強調南海「主權在我」的嚴正立場,並以「南沙研習營」等配套措施及活動,有效宣揚我南海主權,維護並開創國家的戰略利益。

四、支持政府維護主權作為

無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來看,南沙、西沙、中沙、東沙等群島及其周遭水域屬我國固有領土及水域,主權屬於中華民國不容置疑!但從區域安全的角度觀之,相鄰南海各島礁國家能否自我約制,並透過協商對話,和平解決南海爭端,仍待觀察。

中華民國是愛好和平的國家,面對風雲再起的區域情勢,我國有義務及責任,以務實理性的態度尋求解決方案,促進區域和平。「東海和平倡議」的基本理念是禁止使用武力,確保各方航行自由,並透過和平方式解決爭端,此原則應同樣適用在南海地區。正如馬總統所揭示的「主權無法分割,但資源可以分享」,南海周邊國家若能暫時擱置主權問題,共同研究如何以和平方式合作開發漁業、石油等海洋資源,將使這片海域成為「和平與合作之海」。此倡議確為解決區域爭端的最佳方案,不僅符合我國及亞太區域的整體安全利益,更成為區域和平的締造者。南海事務具有非短時間可以解決的歷史複雜性,惟有全體國人團結一致,支持政府維護國家主權的作為,才是面對南海爭端應有的積極態度。

 

徐慰如/青年日報103年8月16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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