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思想:新的中國大陸意識形態模式的興起

 

 

一、前言

  隨著2017年中國大陸19大的召開,「習近平思想」這個範疇是否會形成,以及習近平思想是否在19大載入中共黨章等政治議題,成為相關各界關注的焦點。這些議題之所以備受矚目,顯示意識形態操作工程,仍然是中共黨運作的重要組成環節,亦即,中國大陸仍然是意識形態的政黨,其權力、政策及路線的運作仍然和意識形態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二、中國大陸意識形態歷史因素的促動和制約

  中國大陸是奉行馬克思主義建立的政黨。從建黨以來,就一直要面對如何安置馬克思主義在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結構中政治位階的問題;而處理這個問題的同時,就必須解決馬克思主義在地化(或本土化)的問題。不過,在延安時期之前,中共黨還沒有能力、條件和辦法來處理這個問題;一直到延安時期,在毛澤東手中才基本處理了這個問題。毛澤東在延安時期的相關著作及論述中,非常技巧的將這個問題的處理,基本上歸結成以下這樣的命題:「馬克思主義和中共黨在中國大陸革命實踐經驗相結合,會形成具體指導中國大陸政策路線形成與思想發展。」毛澤東以這樣的論述命題為主軸,批評了當時中共黨內的教條主義或本本主義。毛澤東認為,這些教條主義或本本主義者,不願具體面對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問題,或者說,不知道馬克思主義到了中國大陸必然會而且必須要實現在地化(或本土化),才能真正在中國大陸落地生根。切斷或忽視在地化(或本土化)這個現實,只死抱著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命題,只會讓馬克思主義成為抽離中國大陸革命現實的抽象東西,這將不利於中國大陸革命實踐的發展。

  毛澤東通過上述意識形態的批判建構過程,一方面藉著批判教條主義或本本主義,讓中國大陸意識形態脫離蘇聯的宰制,開始具有主體性;另一方面藉著揭櫫馬克思主義在地化為槓桿,為毛澤東思想的形成與確立,奠定來自馬克思主義的意識形態正當性;毛澤東思想正式成為馬克思主義和中共黨在中國大陸革命實踐相結合的產物。通過這兩方面的意識形態建構工程,讓中國大陸開始擺脫對蘇聯的意識形態依賴,並且讓中共黨開始統一在毛澤東思想這面意識形態的旗子之下,從而也開始可以越過列寧主義和史達林主義,尤其是中國大陸先前一些領導人的主張、看法、立場以及政策路線的糾葛,讓毛澤東思想可以直接上連馬克思主義,形塑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的整體架構,並且開始突顯出中國大陸意識形態有別於蘇聯的色彩和元素。亦即,從延安時期以後,中共黨真正開始成為一個擁有打上中國大陸特色及特性的意識形態政黨。於是,馬克思主義扮演著提供中共黨世界觀及歷史觀,並且位居中共黨意識形態核心部分的角色,而毛澤東思想則扮演秉承馬克思主義世界觀及歷史觀,並且可以實際導引指導中國大陸政策路線運作的角色。儘管中共黨在中國大陸建政後一直到文革的歷史發展,經過激烈的變遷,毛澤東思想的意識形態位階不斷上升,但上述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的結構,基本上並沒有被完全改變。

  進入後文革時期,中國大陸要進行改革開放,在意識形態的建構工程上,必須嚴肅面對如何對待毛澤東思想的問題,而對於這個問題的處理,具體的表現在1981年中國大陸11屆6中全會所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案」中。其處理的重點,主要可以歸結為以下幾點:其一,將「毛澤東思想」與「毛澤東的思想」區隔開來,「毛澤東思想」成為中共黨集體智慧的結晶,而「毛澤東的思想」則是毛澤東受左傾路線影響的個別論斷或看法;其二,將作為中共黨集體智慧結晶的毛澤東思想,更技巧的界定為馬克思主義在中國大陸革命時期,和中共黨革命實踐經驗相結合的產物;其三,在區隔毛澤東思想與毛澤東的思想的同時,將毛澤東思想的意識形態位階往上提升,同馬克思主義一起扮演提供中共黨世界觀及歷史觀的角色,躋身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結構的核心部分;其四,通過將毛澤東思想界定為黨的集體智慧的結晶,讓毛澤東思想和馬克思主義一樣成為中共黨的公共財,避免往後任何力量挾毛澤東思想以自重;其五,通過將毛澤東思想界定為中共黨的集體智慧結晶,讓往後改革開放時期的中國大陸領導人的政策主張,能夠被解釋成「作為黨的集體智慧結晶──毛澤東思想的豐富與發展」;其六,通過上述意識形態工程的操作,讓中國大陸改革開放的歷史,一方面和1957年以來的大躍進及文革做出切割,但另一方面同時又能和馬克思主義和毛澤東思想,形成意識形態的重新串聯和銜接,從而讓中國大陸的改革開放歷史,不會出現意識形態斷裂或真空狀態;其七,通過將馬克思主義和毛澤東思想安置在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結構的核心部分,從而讓改革開放時期中國大陸領導人的政策主張和論述,能夠有機會進入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的結構之中。

  受到種種歷史因素的促動和制約,中國大陸一直努力要將鄧小平的政策主張和論述,塑造成意識形態範疇,並且使其能夠進入改革開放時期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的結構之中。而其具體的處理方法和步驟,可以歸結為以下幾點:其一,在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發展過程中,通過將毛澤東思想界定為馬克思主義和中共黨在中國大陸革命實踐經驗相結合產物的同時,「思想」這個詞,在中國大陸意識形態話語中,便具有獨特的位階,似乎只能和人格化或去人格化的毛澤東這個名號相聯結,有鑑於此,中國大陸就將鄧小平的政策主張和論述,歸結為「鄧小平理論」;其二,通過將鄧小平理論界定為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大陸在改革開放時期實踐經驗相結合的產物,讓鄧小平理論進入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結構之中,從而讓鄧小平理論成為中國大陸在改革開放時期黨的集體智慧結晶;其三,通過讓鄧小平理論進入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結構中,從而確立鄧小平在中國大陸改革開放時期擁有魅力型(charisma)的權威地位和角色;其四,通過確立鄧小平理論在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結構的位階,從而讓中國大陸越過改革開放時期種種的政策路線紛擾,穩住中國大陸意識形態運作工程的節奏與方向;其五,在後鄧小平的中國大陸改革開放時期,經歷了江澤民和胡錦濤階段,雖然在他們主政時期,也讓他們政策主張的概括範疇,如三個代表論述及科學發展觀載入黨章,但並沒有辦法出現以他們人格化稱號命名的理論或思想載入中共黨章的現象。

三、中國大陸意識形態操作與問題

  綜觀中國大陸改革開放時期意識形態結構的發展變遷,人們似乎可以看到:其一,每個階段的中國大陸領導人,如果無法擁有某種魅力型權威,那麼就算他們的政策主張能載入黨章,但還是無法以他們自己的名號冠名進入中國大陸的意識形態結構中;其二,由於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的話語範疇是有限的,主要是主義、思想及理論等三個,就算中國大陸領導人的政策主張論述,能夠被冠上自己的名號進入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結構中,也只能歸入前述三個範疇中的一個。在這三個範疇中,主義是被界定為放諸四海皆準的真理,只能和馬克思主義聯結在一起,因此,具有魅力型權威的中國大陸領導人,只能將冠上自己名號的政策主張,歸入思想及理論這兩個範疇之下;其三,面對毛澤東思想,要讓打上鄧小平名號的政策主張進入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結構之中,就必須選擇以理論這個範疇,來概括冠上鄧小平的政策主張;其四,其他中國大陸階段領導人的政策主張,由於無法冠上自己的名號,就算他們的政策主張載入黨章,基本上也不能被納入思想及理論這兩個範疇之下。

  如果要讓每個階段中國大陸領導人的政策主張,都納入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結構之中,會出現意識形態結構容納量不斷擴大的問題,這不僅在意識形態操作工程的技術層面會有困難,而且也會讓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的結構體膨脹,從而導致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的發展失焦。有鑑於這些意識形態操作的問題,中國大陸在意識形態操作上,似乎只能朝以下的方式處理:其一,必須再定位不同發展階段的特性,如中國大陸革命時期、改革開放時期或創新突破時期等;然後再將每一時期具代表性,特別是魅力型權威領導人的政策主張,冠上他的名號,並且和思想或理論這兩者之一的範疇相結合,重新載入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結構之中,以代表這一時期的中國大陸意識形態內涵,並且展現每一時期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的特色;其二,原先已經載入黨章中每個時期中國大陸其他領導人的政策主張,有可能重新被修正,從而退出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的結構。

四、習近平思想興起仍有條件

  能夠以上述方式操作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結構內容再造的中國大陸領導人,本身應該已經具有魅力型權威,才能讓他能夠重新定位中國大陸的發展時期及其特性,並且讓原先已經載入中共黨章先前領導人的政策主張退出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結構。如果某個階段的中國大陸領導人不具有魅力型權威,他應該就不具有能夠以上述方式操作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的條件。不過,就算某個階段已經擁有魅力型權威的中國大陸領導人,要進行上述意識形態結構內容再造,恐怕也要考量再造的風險,設法在操作技術上能夠更加精緻,將可能的副作用降到最低。

  基於以上的論述,似乎可以得出以下這些推論:其一,如果習近平思想這個範疇能夠形成,那麼就可能代表習近平已被認定具有某種魅力型的權威;其二,如果習近平思想能夠形成,並且載入中共黨章,那麼習近平思想就有可能越過江澤民和胡錦濤階段,直接和毛澤東思想及鄧小平理論聯繫在一起,從而讓中國大陸意識形態出現「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習近平思想」這樣的結構內容;其三,由於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的範疇有限,基本上只有主義、思想和理論三個,主義這個範疇只能冠上馬克思名號,而思想及理論都已經和毛澤東及鄧小平結合過,那麼,冠上習近平名號的意識形態範疇,也只能再使用思想這個範疇。其四,如果習近平思想能夠越過江澤民和胡錦濤,從而和毛澤東思想及鄧小平理論直接聯繫起來,那麼就表示習近平已經能夠將鄧小平理論定位成中國大陸改革開放時期意識形態的代表,江澤民及胡錦濤的三個代表論述及科學發展觀,將被統攝在鄧小平理論之下;其五,如果習近平將鄧小平理論定位成中國大陸改革開放時期的意識形態代表,那麼中國大陸就必須將習近平思想定位成有別於改革開放時期的新一時期意識形態代表,這一時期可以叫做改革開放升級版時期,或叫創新突破時期等等;其六,如果未來不同階段,中國大陸出現不了新的具有魅力型權威的領導人,那麼,這些領導人將面臨如何安置先前領導人意識形態結構位階的問題,因為要讓先前領導人的政策主張退出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結構,並不是想像中的容易。

五、結語

  如果先前階段領導人不具有魅力型權威,那麼現階段領導人基本上不需要依託先前領導人來證成自己權力的正當性;而如果先前領導人具有魅力型權威,那麼現階段領導人就可能需要依託先前領導人來證成自己權力的正當性;如果現階段的領導人形塑了自己的魅力型權威,那麼他就有可能越過先前不具有魅力型權威的領導人,讓自己的權威和更早前擁有魅力型權威的領導人直接聯繫起來。就如上述,如果習近平思想能夠形成,並且成為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的範疇,那麼就表示習近平已擁有魅力型的權威,而他之前的江澤民和胡錦濤,並無法讓他們的政策主張冠上自己的名號,從而成為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的範疇,因此,相較於習近平而言,他們並沒有形塑魅力型權威。對習近平而言,他並不需要將自己權威的正當性依託在江澤民和胡錦濤之上,而是努力的讓自己的政策主張能夠有成效,取得黨內外相當程度的支持,不斷積累自己的權威,然後再進一步讓自己的權威越過江澤民和胡錦濤,直接和鄧小平聯接起來。

  如果中國大陸19大真的建構習近平思想這個意識形態範疇,並且將其載入黨章,並且讓習近平思想和毛澤東思想及鄧小平理論直接聯繫起來,那麼,19大將是中國大陸意識形態結構發展變遷的重要拐點,從而也將為未來中國大陸意識形態操作工程,建立新的模式。

 

李英明/展望與探索106年9月 第15卷 第9期 頁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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