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自主植基民間 帶動產業升級轉型

 

 

一、國防自主,軍民雙贏

  國防部與經濟部於102年5月針對國軍近二十年國防科技研發成果,以及我國與鄰近國家國防工業自主成效比較進行專案報告,期讓國會與國人均能了解,國軍國防科技研發及國防自主政策執行的努力與成效,進而持續支持國防自主,與促進國家經濟的軍民雙效價值,展現國軍戮力貫徹政府政策的卓越成果與決心。誠如馬英九總統所強調,「國防自主是永不放棄的目標」,國軍務須在科技先導的國防需求規畫下,持續以國防科技工業導引,協助民間產業升級與轉型,使國防自主植基於民間,進而達到「國防自主、軍民雙贏」策略目標,為建構「固若磐石」的國防武力,提供源源不絕能量,確保國家永續發展。

二、落實技術轉移,借鑑他國經驗

  國防科技決定國防力量,國防力量決定國家安全,而國家安全又與國家經濟息息相關。事實上,國防自主在國內早已形成政策,國防法第22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應依國防政策,結合民間力量,發展國防科技工業,獲得武器裝備,以自製為優先,向外採購時,應落實技術轉移,達成獨立自主之國防建設。國防部得與國內、外之公、私法人團體合作或相互委託,實施國防科技工業相關之研發、產製、維修及銷售」,就已對「達成獨立自主之國防建設」做出明確的宣誓與政策指導。且近年來國軍配合政府政策,鼓勵民間參與軍品研發產製,不僅建立「軍轉民、民通軍」雙向機制及運作平臺,發展創新的軍民通用科技;且營造出豐碩成果與基礎。

  如中科院向國人展示自主研發的雄三飛彈、紅雀UAV無人飛行載具等科研成果,即證明國軍扶植國內軍工合作體系,已有效達成國防自主目標,並帶動國家整體經濟發展。此外,與周邊國家相較,我國雖有一定優勢,但對於其他國家值得作為借鑑參考的經驗與作法,也需不斷學習與效法。例如新加坡國防科技研究院成功轉型為國家實驗室,有效提高管理彈性,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具備國際競爭力;韓國國防發展局則整合民間產業如大宇、三星等公司,充分運用產、官、學、研資源,全力投入國防科技發展,在戰機、戰車甚至中程飛彈的研發,均受到國際矚目;日本由首相直接領導國防科技發展政策,使國防科研發展方向一致,都是從事國防科技工業發展的具體成效。

三、國防產業自主,帶動經濟發展

  落實國防科技發展,不僅能帶動高科技研發,刺激國防產業的提升,促進國家經濟發展;更能累積國防自主能量,強化備戰能力,有效維護國家的綜合性安全。尤其面對中共的軍事擴張與武力威嚇,我國國防科技的發展,確實是一項急迫且重要的課題。更何況,目前世界先進國家中,以國防科技需求,帶動其國內工業發展;或以國防科技輸出,列為重要的經濟發展政策,使國防科技與經濟實力融為一體者比比皆是。由此可知,國防科技的發展應以「獨立自主」為目標。然不可諱言,我國天然資源不足;又因中共阻撓干涉與國際現實困境影響,致使國防武器系統研發所需關鍵零組件與核心技術獲得日益困難。中科院及生製中心即因受限國內市場需求狹小,產製產品多為項多量少;又礙於政府機構受到必要的法規規範限制,在運作與經營上,實欠缺彈性與機動競爭力。

  具體而言,國防科技既可輸出,先進大國每以其為籌碼增加外交影響力;而國防科技輸入國則常因此而受制於人。國軍武器系統如果缺乏長期建軍策略規劃,只追求短期成效、採購國際軍品現貨,不僅違反國防二法精神,且忽略國防自主所能帶動的擴大內需與產業發展。一旦外購管道生變,國家安全將立即受到威脅。因此,要強化防衛武力,確保我國主權,就必須建立自主的國防產業。從國防部與經濟部專案報告中可以看出,國軍相關單位在航空、機械、電子、化學、光電材料、資訊等各方面,已累積深厚研發能量及系統整合技術,且積極與國內產、學、研界整合或結盟,建立「國防產業研發供應鏈體系」,協助國內產業升級轉型,不僅成功扮演國內科技先驅角色,亦能與民間業界產生連結,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社論/青年日報10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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