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波斯灣戰爭之比較

 
 

資料來源:國防部

 

        前後兩次的波斯灣戰爭不論在軍事學術或國防實務上,均具備極高的參考研究價值。因為歷史上,從未有像波斯灣兩次戰爭一樣,發生在相同的作戰地域,且具備相同的主要參戰國。以下謹以作戰目標等6項因素,表列兩次波斯灣戰爭的差異:

 
 

第一次美伊戰爭

第二次美伊戰爭

 

1.   光復科威特

2.    驅逐科威特境內伊拉克部隊

3.    孤立海珊政權

4.    保護油田

1.    終結海珊政權

2.    向國際宣示美國以軍事力量獲致政治目標的決心

 

50萬,主要派兵國家:美國、沙烏地阿拉伯、科威特、法國、英國、埃及、敘利亞等國

30萬,主要兵力來自美國、英國,少部分來自澳大利亞、波蘭等國




 

獲聯合國支持外,30國實質提供人員、物資參戰;18國提供人道援助物資

在未獲聯合國支持下,美國宣稱獲得40國以上支持,惟多數國家「靜觀其變」姿態

1.  空、陸作戰階段畫分明確,嚴格管制各階段作戰期程

2.  全面摧毀伊拉克軍、民基礎設施。

3.  大規模,多地面攻勢

1.  全面空、陸非線式同步作戰

2.  初期以精空襲行動攻擊伊拉克上層軍、政目標

3.  目前陸上作戰態勢主力從南向進擊

 

1.  巡弋飛彈、F117隱形戰機、B52轟炸機對伊拉克部隊行地毯式轟炸

2.  M 1A1戰車性能優於T72俄製戰車

1.      數位化系統整合

2.      大量運用衛星科技

3.      武器更具殺傷力

4.      炸彈比率大幅提高





 

1.  恢復科威特政權

2.  油田滅火

3.  鼓勵富比士500大企業進入科威特重建經濟

4.  國際分攤戰爭經濟耗損

5.  建立聯合國武檢小組,確保科威特免受伊拉克軍事威脅

1.  建立伊拉克民主政府

2.  重啟以、巴和平談判,以緩和中東國家對美、伊戰爭的不滿情緒

3.  防止伊拉克庫德族人乘機獨立

4.  冀求國際社會合作重建伊拉克經濟與民生設施

5.  人道援助

        現就上述比較因素,歸納小結於下:

一、戰爭目標

(一)第二次戰爭的本質,在手段與範圍上雖是有限戰爭,但在目標的追求上,卻是一場無限戰爭。

(二)第二次戰爭所追求的目標較為抽像,使得對「戰爭所應投入資源」之計算不易。

 

二、投入兵力

(一)第一次為「多兵追求小目標」,第二次為「少兵追求大目標」,顯示出聯軍非常自信於軍事科技。

(二)聯(美)軍自越戰後獲得之經驗顯示,當年「兵力逐次投入」為最後挫敗主要原因之。因此越戰後,在各種國防指導文件及準則中都加入「嚇阻不成,以絕對優勢軍力擊滅敵人」文字。然第二次波灣戰爭開戰迄今,許多人質疑聯軍用兵幅度不足,致次第從國內增兵,是否重蹈當年「逐次用兵」覆轍?

 

三、戰略(術)差異分析

(一)戰爭目標不同,致作戰縱深不同

1.第一次戰爭之戰略目標為「驅逐伊拉克軍隊、恢復科威特政權」,作戰縱深短淺,陸、空作戰階段明確分隔,可兼收「作戰效果連貫」與「指揮管制簡單」之利。

2.第二次戰爭戰略目標為「解除海珊政權武裝、終結海珊政權」,作戰縱深長達500公里以上,若循「明確畫分階段」將喪失軍事作戰「同步」之利,令敵有整補、復戰力時間。

(二)「空戰」的認知層次不同

1.第一次波灣戰爭全程階段畫分為:空中攻擊伊境戰略目標;空中攻擊科威特境內伊拉克空軍;地面作戰消耗共和衛隊戰力,孤立科威特戰區;地面攻擊包圍科威特境內伊軍。

2.當作戰進入第三階段時,第一階段仍繼續進行,因此,第一階段之「空戰」實為戰略層次之空中戰役,而不能視為地面作戰之前導作戰。

3.此次美伊作戰自首日空襲至今,其作戰目標明確定為「首腦份子(LeadershipLevel)」等「隨機目標」,故應視為追求戰略目標之空中作戰,與地面攻勢無直接(立即)關聯。

(三)傳統「作戰階段畫分」為垂直線形概念,「先」、「後」明確分割,如古代「擊鼓進擊」、「鳴金收兵」的作戰管制手段,階段畫分簡單明確,且均不脫「目標」、「手段」分析模型。

1.目標:傳統作戰中,一次戰役所追求目標之距離較短,「階段明確」,不但指揮管制容易,亦無損於作戰效果之連貫。

2.手段:傳統指揮、管制技術較不發達,無法遂行複雜指管功能。因此可說聯軍在本次空、陸非線式同步作戰中的指、管作為(技術)為一新的突破嘗試。現代作戰型態下,「網狀結構」之「作戰階段畫分」已現雛形。「作戰階段」被用作指揮、管制重要手段之原始功能,短期內應不致產生重大改變。而值得銘記於心,作為戰場用兵參考的則為「空戰」與「陸上作戰」之階段畫分。由於科技(手段)愈益發達,使得所追求之作戰目標更形複雜,作戰型態不同於傳統,作戰階段分隔亦將若以往「一刀兩斷」、「黑白分明」。

 

四、科技

        第一次戰爭的科技優勢仍然存在;第二次戰爭則在第一次戰爭的科技優勢載上再強化整合能力,更增作戰效果。

 

五、高難度的非軍事任務

        「光復科威特」和「重建伊拉克」是本質上的差異。

 

六、歸納

        聯軍本次出兵,因內外相關因素至肘,壓縮美國戰略決策空間,並直接轉化成野戰用兵限制:

(一)為減低對非軍事目標損害,聯軍大舉使用精武器,對野戰目標選擇亦趨謹慎,相對於伊拉克「不對稱」作戰方式,以「全民戰爭」方式擴大戰爭面,使得聯軍作戰,始終無法遂其初衷。在目標的選擇和手段的運用上,相對於伊拉克,行動自由受限。

(二)土耳其等國對美國出兵支持態度不明確,終致陣前被迫調整部署,損害作戰效能。

(三)第一次美伊戰爭,聯軍嚴格管制各階段作戰,逐步削弱伊軍指管能力後,迅速以優勢地面作戰獲致作戰目標。本次美伊戰爭,聯軍以「速戰速決」作為用兵指導。聯軍雖冒高度風險,快速追求軍事勝利,作戰過程中各界對用兵幅度、用兵方式等議題亦招致多方異議。不論最終戰況如何,「用兵」是一種藝術,「穩紮穩打」或「速戰速決」實各有利弊。戰場上指揮官必須在「大膽」及「謹慎」之間作選擇。許多人以為戰爭理論教導我們應取後者,實為謬誤。最後的決心仍取決於指揮官之勇氣、專業素養及自信。軍事家之所以偉大,實於其過人之勇氣。

(四)美軍在「避免誤擊」的課題上,累積許多經驗與研究成果,不論在訓練、科技,或對戰場誤擊避免方面,均著力甚深。然而儘管美軍裝備精良、訓練嚴格,仍無法免除「友軍誤擊」一再發生,因此「武器精良」、「科技發達」是否能穿透「戰爭之霧(Fog of War)」,免除軍事作戰「摩擦(Friction)」的發生,實發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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