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傳性疾病簡介

 

林明慧 臺北榮總家庭醫學部主治醫師

  遺傳性疾病係由於遺傳物質改變而發生的疾病。大多數遺傳性疾病發生原因,係因帶有突變基因的精子或卵子互相結合後,形成不正常的受精卵,或是雖有正常的受精卵,卻在胚胎發育早期受外在環境因素,使遺傳物質發生異常改變,而造成胎兒之缺陷。一般而言,先天性畸形約70-80%肇因於遺傳因素,其他原因尚包含懷孕時的子宮內感染(如梅毒、德國麻疹、愛滋病毒HIV等),或服用致畸胎藥物等原因。

 

  常見的遺傳性疾病分三大類,即染色體疾病、單基因疾病及多基因疾病。包括性染色體在內每位正常人均有23對染色體,平均每對染色體上均涵蓋上千基因。因染色體數目或結構異常,而引發的疾病稱為染色體疾病。由於影響基因甚多而引發多重異常,因此臨床常以症候群來描述此類疾病,如常見的唐氏症(Down Syndrome, trisomy 21 )及特納氏症候群(Turner Syndrome,45XO)、母血篩檢、羊膜穿刺等產前檢查主要目標即在檢查胎兒是否罹患染色體疾病。

 

  單基因疾病,指因一個基因突變所引發的遺傳疾病,隨其表現方式又可分為自體顯性遺傳(如成人多囊腎、家族性痛風、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自體隱性遺傳(如海洋性貧血、白化症)、X連鎖隱性遺傳(如紅綠色盲、蠶豆症、血友病)、X連鎖顯性遺傳(如遺傳性腎炎Alport syndrome),及Y連鎖遺傳(如無精子症)等。由於它依循一定的遺傳規則(孟德爾定律,Medelian Law),因此透過婚前的遺傳諮詢,常可計算出子代罹病比例及風險,以決定是否生育下一代。

 

 所謂多基因疾病,指的是遺傳表現係由多對基因相加成後之效應而決定,因此症狀表現的嚴重程度常與其所含異常基因數目成正比,例如常見的高血壓、身高、智能等。以往認為不是遺傳的常見慢性疾病,如原發性高血壓、第二型糖尿病、精神分裂症、早發性冠心症等,現已多確定為多基因疾病。

 

  由於多基因疾病尚受環境因素影響罹病與否及發病時間,因此在子代遺傳模式之預測甚為困難,目前也無特殊方法得以在胎兒出生前或嬰兒期即獲知是否罹患此類遺傳性疾病。這也是從事臨床工作時,病患最常詢問及無法理解的問題。但隨著科技進步,「人類基因組」即將定序完成,加上檢測用的DNA晶片或蛋白質晶片技術蓬勃發展,讓我們對複雜的遺傳模式及相關之缺陷基因有更多的瞭解。相信在吾人有生之年,將不難看到針對此類遺傳性疾病在診斷及治療上的重大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