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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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SA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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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界衛生組織(WHO)發佈病例定義(2003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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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疑似病例(Suspect Case):於2003年2月1日之後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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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高燒(>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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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種或一種以上的呼吸道症狀,包括咳嗽、呼吸急促、呼吸困難,並且包括以下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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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病10天內曾與診斷為SARS之個案密切接觸(密切接觸指曾照顧SARS個案,或與其共同居住、或曾經直接接觸其呼吸道分泌物及體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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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發病10天內曾到過有SARS病例集中的地區(*根據WHO在2003年3月22日所更新的資料,包括中國廣東及香港、越南河內、新加坡、加拿大多倫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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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極可能病例(Probable Ca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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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疑似病例經胸部X光攝影判定為肺炎,或有呼吸窘迫症候群(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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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或者個案因無法解釋之呼吸道疾患導致死亡,解剖報告顯示未知原因引起之呼吸窘迫症候群病理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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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除了發燒與呼吸道症狀外,SARS尚可能伴隨其他症狀,包括:頭痛、肌肉僵直、食慾不振、倦怠、意識紊亂、皮疹及腹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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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預防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6撇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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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罩不是萬靈丹,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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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持環境衛生及空氣流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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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避免到人群聚集或空氣不流通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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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避免不必要的探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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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均衡飲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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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適量休息與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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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通報專線 0800-024-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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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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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料由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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