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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鏡檢查及應注意事項 |
【羅景全/臺北榮總內科部胃腸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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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鏡檢查」是一種相當安全有效,可提供診斷與治療的醫療行為,須由接受完整訓練的醫師才能執行。舉凡所有上腹部不適,而懷疑有食道、胃、十二指腸問題與病變時,皆可接受檢查。例如: 一、上腹部不舒服、疼痛,而在服用一般胃藥治療無效,懷疑有消化性潰瘍或胃腫瘤及其他病變時。 二、吞嚥困難或胸口有灼熱感,懷疑食道腫瘤或胃酸逆流性食道炎時。 三、解黑便或有深色嘔吐物,懷疑上消化道出血時,藉由胃鏡提供診斷及止血術以減少手術之機會。 四、上消化道鋇劑檢查有可疑病灶,如瘜肉或腫瘤,需藉由胃鏡施行切片或切除時。 五、因潰瘍出血或腫瘤接受次全胃手術切除,需追蹤複查時。 六、肝硬化患者評估及治療食道靜脈瘤時。 上述情況皆為胃鏡檢查之適應症。但如果病患不能合作、意識不清、呼吸困難或血壓不穩時,則不適合接受該項檢查。 胃鏡檢查前要禁食6~8小時,通常是午夜12點後即不再進食。如有口渴可喝開水,檢查當天如有藥物,例如高血壓藥物需服用時,仍可按時服用,但最好於作完檢查後再行服用。至於糖尿病患者,則應暫停服用降血糖藥物或注射胰島素,以免造成低血糖,且可自備糖水於必要時飲用,以防止血糖過低。 受檢者填妥同意書後,會先在咽喉噴灑局部麻醉藥以減輕喉部的不適感,再打一針肌肉注射的藥物來減少胃腸蠕動及唾液分泌,並喝下藥水減少胃內附著的空氣,數分鐘後即可進行檢查。 檢查時如有活動式假牙須先取出,採左側躺姿勢以牙齒輕咬著張口器慢慢呼吸,醫師並進行檢查。胃鏡的管子約小手指般粗細,直徑約1公分,放入喉嚨時會有嘔吐感,可作深呼吸減輕不適。呼吸的順暢是整個檢查順利與否的關鍵。口中如有唾液分泌出來,要讓口水由嘴角流出,不要吞嚥以免嗆到。檢查通常於五分鐘內便可完成,如需施行切片或治療,則時間會久一些。受檢者的瞭解與配合,將提高檢查之安全性與舒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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