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代謝症候群判定標準出爐

        

代謝症候群為糖尿病、中風、心血管疾病的前端,是我國及世界的新興重要公共衛生議題。衛生署重新修訂代謝症候群判定標準,除身體質量指數(即BMI值)不再列為危險因子,空腹血糖值也從110下修到100,粗估將增加20萬名代謝症候群患者。

 

一、簡介「代謝症候群」

(一)代謝症候群的發生:主要由於近年來科技及醫療的發達,人口的老化,人民生活習慣多趨向於缺乏運動、高脂等不當飲食、肥胖等因素所致。

 

(二)代謝症候群的判定標準:世界上有諸多版本,國民健康局93年經邀集專家及專業團體,參酌我國國情,訂定我國的臨床診斷準則,迄今已過2年餘。又國民健康局於9495年間補助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邀集國內9個相關學會與專家,研訂「代謝症候群防治工作手冊」,該手冊的立場聲明中,即建議國民健康局參採94年美國NECP ATPⅢ的診斷標準,如空腹血糖建議下修至 100m g/dl等。

 

(三)新判定標準通過:國民健康局為推動公共衛生的目的,經邀集專家、相關學術單位代表,召開會議決議,一致通過修正我國代謝症候群判定標準,即將5項危險因子中的腹部肥胖,單獨列為1項危險因子,刪除身體質量指數(BMI),及下修空腹血糖異常值切點至 100m g/dl,已於 96118 公告實施。

即以下5項危險因子中,若包含3項或以上者即可判定。

1)腹部肥胖:(腰圍:男性≧ 90c m、女性≧ 80c m)。

2)高血壓:收縮血壓(SBP)≧ 130m mHg/舒張血壓(DBP)≧ 85m mHg

3)高血糖:空腹血糖值(FG)≧ 100m g/dl

4)高密度酯蛋白膽固醇(HDL-C):男性< 40m g/dl、女性< 50m g/dl

5)高三酸甘油酯(TG)≧ 150m g/dl

其中血壓(BP)、空腹血糖值(FG)等2危險因子的判定, 包括依 醫師處方使用降血壓或降血糖等藥品(中、草藥除外),導致血壓或血糖檢驗值正常者。

(四)我國代謝症候群盛行率及對國人健康影響 依據國民健康局91年三高(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調查研究顯示,國人代謝症候群盛行率在15歲以上為14.99%(男16.9%,女13.8%),且隨年齡上升而有增加的趨勢。美國最新研究發現,代謝症候群患者未來10年內死於糖尿病、心血管疾病或癌症的機率比正常人多了35。若單看死於心血管症病的風險,則多了74,而且,未來10年內罹患心血肌梗塞、心臟病或中風的機率也多6成。代謝症候群所衍生的腦血管疾病、心臟病、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疾病,皆年居臺灣十大死因榜中,儼已成為我國及世界的新興重要公共衛生議題。

 

二、新舊代謝症候群判斷標準差異

未修正代謝症候群判斷標準前,國內約有274萬名代謝症候群患者。修正後增加到294萬人。平均每5名成年男性就有1人是代謝症候群患者,成年女性約每6人就有1人。以舊版標準來看,18歲以上男性罹患代謝症候群比率為19.5%,改為新標準後,男性代謝症候群患者增加到20.4%,女性則從原本的 13.8 15.3。換算後男性多7萬多人,女性多12萬多人。

 

代謝症候群新、舊版判定標準

舊版

新版

危險因子

異常值

危險因子

異常值

腹部肥胖(Central obesity)/或身體質量指數(BMI)

腰圍(waist):男性 ≧90 cm 、女性 ≧80 cm ;或BMI ≧27

腹部肥胖(Central obesity)

腰圍(waist):
男性 ≧90 cm、女性 ≧80 cm

血壓(BP)上升

SBP ≧130 mmHg /DBP ≧85 mmHg

血壓(BP)上升

SBP ≧130 mmHg /DBP ≧85 mmHg

高密度酯蛋白膽固醇(HDL-C)過低

男性 <40 mg/dl
女性 <50 mg/dl

高密度酯蛋白膽固醇(HDL-C)過低

男性 <40 mg/dl;女性 <50 mg/dl

空腹血糖值(Fasting glucose)上升

FG 110 mg/dl

空腹血糖值(Fasting glucose)上升

FG ≧100 mg/dl

三酸甘油酯(Triglyceride)上升

TG 150 mg/dl

三酸甘油酯(Triglyceride)上升

TG ≧150 mg/dl

注1:以下5項危險因子中,若包含3項或以上者,即可判定為代謝症候群
注2:血壓(BP)、空腹血糖值(FG)等2危險因子的判定,包括依醫師處方使用降血壓或降血糖等藥品(中、草藥除外),導致血壓或血糖檢驗值正常者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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