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瘦」起步走!

如何有效運動減重?上健身房、搖呼拉圈、跑步?其實有個運動天天都會做、也天天都要做,那就是──走路。

一、走路消耗卡路里試算

只要走動就會消耗熱量,以時速4公里走路,每公斤每小時可消耗3.1大卡,時速6公里快步走則可消耗4.5大卡。

剛看到這個資料時,覺得可行率很高,但進一步想像4公里距離,天啊!以東起公園路、西至塔城街、市民大道正下方全長1公里的臺北地下街來計算,還得來回逛兩趟才夠,更別提嚇人的6公里路程了!那可是從古亭站走到南勢角站(全5.4公里)還達不到的距離。

想到這裡心都涼了一半,但身為衛教師卻不能身體力行,怎逃得過良心譴責?只好硬著頭皮面對繁瑣公式,將數據化整為零,讓它看起來沒那麼困難,也許就能提高運動的興趣。

1小時走4公里消耗3.1大卡/公斤(體重)/小時

60分鐘走4,000公尺消耗3.1大卡/公斤(體重)/小時

1分鐘走66.6公尺消耗0.0516大卡/公斤(體重)/分鐘

1分鐘走6666.6公分消耗0.0516大卡/公斤(體重)/分鐘

1秒鐘走111公分消耗0.00086大卡/公斤(體重)/

            看起來好像還是有些複雜,還要去測量距離、計算時間,若不再簡化些,連自己都難以說服。於是開始計算自己步伐的平均距離,每一步約50幾公分,111公分約2步,若每秒走2步,就能消耗0.0473大卡(0.00086大卡×55公斤),這樣的速度根本不會喘、累,像平常逛街走路一樣自然輕鬆。

二、走路享「瘦」親體驗

為了證實自己的公式,當下決定逛街去!第一站是離家100步巷口,完全沒感覺;再挑戰遠一點,決定走到離家最近的便利商店繳款,於是又走了300步。到了便利商店發現現金不夠,店內卻沒有提款機,只好再往下一家前進,走了200步,另一家還是沒有,於是又多了200步;沒想到再下一家狀況一樣,幸好看到對街的提款機,總算得救了!

走了50步到對街提款,再走50步回去繳款,前後已走了900步,感覺不太累,只是有點口渴。買了礦泉水暢飲,接著到童裝店幫兒子買衣服,東挑西撿的龜毛個性,又讓我多走了1,100步,終於買到便宜又好看的海軍造型棉質上衣,才花了100元,就這樣不知不覺走了2,000步。

既然出門逛街,當然不能忘記自己,又東逛西繞了一個多小時,這趟「櫥窗血拼」總計4,641步,消耗掉109.9大卡。

回家打開冰箱看見一盒冰淇淋,迫不及待打開盒蓋,不知不覺就吃了一半,查看盒身營養標示:「89公克220大卡」,一半就是110大卡,相減之下,糟糕!多吃了0.25大卡,幸好算一算只要再走10.5步,就能把多吃的熱量消耗掉,看來走路真是個便宜又方便的運動。

每秒約2步,走4,641步約需花費2,320.5

將體重(55公斤為例)乘以時速4公里走路所消耗熱量(每秒每公斤0.00086大卡),得出走路所消耗卡路里:

55×0.000860.0473大卡

將走路的時間乘以體重所消耗的走路卡路里,得出總消耗卡路里:2,320.5×0.0473109.75大卡

消耗109.75大卡,吃進110大卡,110-109.750.25大卡

0.25大卡÷0.0473×210.5

        由此可見,走路運動真的不難,不必特地花錢,只要即刻起步走動,算算腳下的步伐量,享「瘦」將變得易如反掌!

林靜莉/振興醫院門診衛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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