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燒,到底燒到多少度就一定要看醫師?

 

 

一、定義

正常人的體溫約在 37℃ 上下,發燒代表體溫的升高。當人體的口腔溫度在上午高於 37.2℃ 或下午高於 37.7℃ ,就稱為發燒。

二、臨床表現

發燒是一種症狀,是正常身體免疫功能的一種表現,並不是疾病。當體溫高於 38.9℃ 時,可以幫助身體對抗外界病毒或細菌的感染。一般健康成人體溫在高溫狀態下( 39.4℃ 40℃ )持續一段短時間,並不會產生嚴重的後遺症。

三、預防方法

(一)平時應多注意營養攝取,尤其是維生素A及D與蛋白質的補充。

(二)適當的運動與充分休息。

(三)注重環境清潔與飲食衛生。

(四)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公共場所,如百貨公司及戲院等。

(五)避免或減少接觸病人。若必須接觸病人,須有適當的防護。

(六)定期接受健康檢查及預防注射。

四、發燒時的自我照謢方法

(一)多喝開水:一天喝8~12杯開水,小便次數須較平時增加。

(二)注意是否有脫水症狀。

(三)每2個小時量一次體溫並記錄下來,若有其他症狀出現也要記錄下來。

(四)若沒有其他症狀,可服用普拿疼、阿斯匹靈等藥物降溫;但青少年應避免使用阿斯匹靈,尤其是20歲以下者。

(五)如果發燒引起身體不舒服,可以海綿或毛巾浸泡溫水擦澡。

(六)穿著輕便的衣物,不宜過多,以利散熱;但也不可太少以免寒冷。

(七)應食用容易消化的食物(如稀飯)或是流質飲食,避免油膩食物。

(八)可用冰枕隔布枕在頭下或兩側腋下,2~3小時更換冰塊一次。

五、什麼時候需要找醫師?

(一)若發燒超過 40℃ 40.5℃ ,且經過自我照顧2小時後仍未降溫者。

(二)若發燒超過 39.4℃ 40℃ ,且經過自我照顧12小時後仍未降溫者。

(三)若發燒持續:

1.38.9 ℃以上超過2天者。

2.38.3 ℃以上超過3天者。

3.37.8 ℃以上超過4天者

(四)出現無汗、皮膚乾熱、潮紅等疑似中暑症狀者。

(五)發燒合併感染症狀者。

(六)出現較複雜、自己沒有把握判斷的症狀時。

(七)服用某種藥物之後才開始發燒者。

(八)年齡小於3個月的小孩有持續發燒現象者,因為小孩的發燒不能等閒視之,他們很容易引發其他感染或合併症。

衛生署健康達人125(民眾自我照護手冊)
20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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