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燙傷、灼傷 「冷」處理

 

 

接觸熱或化學性物質引起皮膚、黏膜或組織的傷害,即為燒燙傷或灼傷。

一、臨床症狀

燒燙傷和化學灼傷深度可分為三度:

(一)第一度:只傷害表皮層。皮膚紅腫、觸痛,輕壓後表面明顯廣泛變白,無水泡。

(二)第二度:傷害至真皮層。皮膚起水泡,仍有疼痛感,有液體(纖維蛋白)滲出,輕壓受傷處,皮膚會變白。

(三)第三度:整層皮膚都受到傷害。一般不會起水泡,傷口呈現白色或黑色的炭化皮革樣;皮膚沒感覺,或感覺變得遲鈍。

二、導因與後果

(一)導因:燒傷、燙傷和灼傷常由事故造成。日常生活中,熱湯、洗澡水、機車排氣管等都可能導致燙傷;工作環境安全防護不良所引起的火災、意外爆炸等,也會造成燒傷或灼傷;家庭中清潔劑與化學藥品如果沒有妥善標示或保管,也可能因為誤食或接觸而受傷。

(二)後果:組織受到傷害,依受傷部位的不同,可能導致疼痛、失明、呼吸困難,甚至死亡;後遺症則包括無法進食、容貌與身體外觀變形等。

三、如何預防

(一)對於源自工作場所的傷害,惟有落實勞工安全教育、指導作業員工正確使用化學藥品與熱源,方能防患於未然。此外,應加強工作現場事故的急救觀念,使傷害降到最小。

(二)居家使用清潔用品時做好保護措施,務必戴上口罩、眼罩與手套,以免受害;化學藥品應於外包裝標籤注記,並放在高處或加鎖,避免小孩接觸;烹調食品、進餐與洗澡時,應隨時注意,避免被燙傷。

四、健康小撇步──如何照護自己

(一)設法除去引發燒燙傷的原因(如熱、電擊、腐蝕性物質等)。任何化學藥品,不論是水溶性或非水溶性、強酸、強鹼等,當濺落在皮膚上時,應即刻用大量清水沖洗。愈早沖洗傷口,預後愈好,也能降低燒灼傷的程度與深度。

(二)燒燙傷口若未破皮,應盡快以「沖、脫、泡、蓋、送」方式處理。

(三)化學物灼傷皮膚時,要將傷側朝下,用大量清水慢慢沖洗至少15分鐘,再包紮後送醫。

(四)眼睛被灼傷時(含化學藥物),以清水由眼睛內角向外角沖洗,且避免揉眼睛。

(五)燒燙傷口若起水泡,不可弄破,以防感染。

(六)千萬不要在傷處塗抹醬油、沙拉油、牙膏、消炎粉等,以防傷口惡化。

衛生署健康達人125(民眾自我照護手冊)
2009.03.02

 

★本文著作權為原單位所有。為尊重智慧財產權,如需重製,敬請與原單位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