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嗎?「精神分裂症」更名「思覺失調症」

 

 

為消弭大眾對精神疾病的誤解與負面觀感,並鼓勵患者接受治療,臺灣精神醫學會與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推廣「精神分裂症更名運動」,獲得官方支持。衛生福利部於103年5月起已開始全面推動將「精神分裂症」改譯為「思覺失調症」之相關配套事項。

「思覺失調症」的常見症狀包括幻覺、妄想及胡言亂語。研究認為,遺傳、環境、大腦內分泌失調等都是罹患「思覺失調症」的重要因素。雖然「思覺失調症」英文病名在字面上具有「心智分裂」的意思,但患者不具多個人格來回變換的情形,譯為「精神分裂」不但無法精準描述病況,也容易與「解離性人格疾患」(俗稱人格分裂)混淆。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思覺失調症」與暴力、犯罪行為並無絕對關聯。但舊譯「精神分裂」的負面性質,影響部分影視、文學創作向大眾傳遞錯誤訊息,導致恐慌產生。患者因為擔心被貼上負面標籤,往往抗拒就醫或極力隱瞞,對病情有害無益。

貼切合理的疾病名稱與政府主動宣導,對許多患者而言意義重大。日本於2002年將「精神分裂症」改譯為「統合失調症」,2004年調查顯示,患者就診率提升20%~40%,家屬支持度也明顯增加。有鑑於此,香港、韓國陸續調整並普及更合理的譯名。

至於臺灣目前的推動情況,心理及口腔健康司表示,已通知各地衛生局督導轄區內醫療院所,在3個月內完成更換譯名的相關作業。社會及家庭署也要求各地社會局(處)配合更換譯名工作,更新身心障礙手冊核發系統。後續中央健康保險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將跟進,針對健保醫療給付改善方案、保險公司的商業保險條款及相關表單進行更名。

只要接受適當治療並遵循醫囑控制病情,思覺失調症患者仍可正常生活工作。臺灣精神醫學會、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等團體希望透過更換譯名,改變社會對思覺失調症患者的偏見與錯誤認知,給予患者更健全且公平的治療與生活環境。衛生福利部除了積極推動「思覺失調症」正名,也呼籲大眾以正面心態接納思覺失調症患者,幫助他們走出生命的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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