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存方法不當 藥物恐傷身

 

 

據統計,去年全國各醫療院所及藥局總共回收二億五千萬元藥物,這還不包括被民眾丟棄或是囤積的藥物,估計國人浪費的藥物恐將超過十億元。專家提醒,民眾務必妥善保存藥物,在療程內服用完。

一、藥物儲存錯誤地點

衛生署委託民間學校進行「民眾用藥安全調查」發現,雖有六成民眾知道得把藥品存放在陰涼乾燥處,但仍有四成民眾藥物儲存場所不對,其中約百分之三點七放在廚房,百分之二點八放在浴室,還有百分之十二點八放在臥室,其他地方約占百分之二十一點四。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指出,藥品保存原則是避光、避溼、避熱,最好存放在乾燥陰涼環境,例如暗處的抽屜、櫥櫃等;若是放在浴室、廚房、窗邊等潮溼、悶熱或陽光直射的地方,可能讓藥品療效打折、變質,不但不能治病還可能傷身。

二、藥物是否該放冰箱

許多民眾以為從診所領回來的藥物,通通放冰箱冷藏就能常保「新鮮」。

新光醫院藥劑部主任王春玉提醒,不同藥物各有不同的適合存放條件,有的需要冷藏沒錯,但絕大部分的藥物放冰箱只會適得其反,因為在拿進拿出的過程中,溫度冷熱變化大,不少藥丸、錠劑反容易受潮,變軟甚至潮解糊成一堆,破壞原有效力。

以國人常用的ARB類降血壓藥物為例,最怕溼氣,一放冰箱就等於宣告報廢;有的藥物存放條件要求嚴苛,像心絞痛救命藥(NTG)存放溫度過高過低都不行,怕潮溼,連置放的外盒蓋子都一定得是鐵製而非塑膠製。

除了溫度問題,王春玉指出,冰箱裡的燈光與太陽光無異,長期照射下,藥物一樣容易變色、變質,民眾吃起來也不安心。

三、避免囤藥

囤藥也是臺灣民眾常犯的錯誤,不管是多拿放到過期、或未按醫囑乖乖吃完,新光醫院上半年就回收了六百公斤藥物,價值超過一百萬元。醫師呼籲,吃不完的藥物不要亂丟垃圾桶或沖馬桶,避免汙染,可以拿回醫療院所或社區藥局回收。

藥物保存3原則

避光

抗生素、心血管藥物、眼藥水等,最怕光照,可用黑色小袋避光保存。

避溼

一般藥物,包括各類藥錠都怕受潮水解,只要沒有粉碎或變色、異常斑點,都仍然有效。

避熱

糖漿藥液等,最怕放在太熱的地方,引起發酵或變質,外觀有沈澱物或膨脹時就要當心。

民眾可將廢棄藥物帶到醫院或藥局,丟棄至「廢棄藥物檢收箱」內。一般診所則多未配合回收。

整理/記者陳鈞凱

 

 

 

 

 

 

 

 

 

陳鈞凱/人間福報民國100年8月25日第10版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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