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分級混不得

 

 

電影有分級,臺灣藥品也有分級,分為「處方藥」、「指示藥」、「成藥」三級。

「處方藥」定義

需由醫師觀察、開立處方,再經藥事人員確認無誤後調配之藥品。例如:降血壓藥、降血脂藥、降血糖藥、心臟用藥等。

「指示藥」定義

藥性溫和,安全性較「處方藥」高,由醫師或藥事人員推薦並且指示用法之藥品。例如:胃藥、暈車暈船藥、綜合感冒藥、皮膚外用藥膏、保力達、維士比等。

「成藥」定義

藥性弱,作用緩和,無蓄積性,能耐久貯存,不需經醫師或藥事人員指示使用者之藥品。例如:綠油精、萬金油、生髮液、曼秀雷敦、撒隆巴斯等。

成藥又分為甲類跟乙類,乙類成藥可在藥局外的地方銷售,像便利商店、雜貨店等。

一般家庭常備藥中常見的胃腸藥、感冒藥、解熱鎮痛藥、外用藥等,多屬於指示藥及成藥,若遇使用問題時,可就近到社區藥局詢問藥師。

 

邱麗慧藥師/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原文刊載於100年2月19日人間福報 醫藥養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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