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手術、麻醉同意書上路Q&A

【黃樹欽/林口長庚醫院麻醉科主治醫師】

Q:醫療法第46條的內容為何?

A醫療法第46條規定:醫院實施手術時,應取得病人或其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的同意,簽具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在簽具之前,醫師應向其本人或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的併發症及危險,在其同意下,始得為之。但如情況緊急,不在此限。前項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格式,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Q: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格式與相關規定為何?

A新版手術同意書已於 9311日上路實施。而新版麻醉同意書,衛生署也於935月公告。麻醉同意書之內容包括擬實施之麻醉、醫師之聲明、病人之聲明三部分,應簽署一式兩份,一份由醫療機構連同病歷保存,一份交由病人收執。

新版麻醉同意書的用意,除了保障病患權益以外,麻醉醫師有義務口頭解說清楚本次手術涉及的麻醉問題,麻醉的步驟、風險、麻醉後可能出現的症狀。病人向醫師提出問題和疑慮,聲明瞭解附註的麻醉說明書,有簽名為憑,對麻醉醫師也是有相當的保障。醫療契約問題,在簽署手術及麻醉同意書之時,從此進入醫病關係另一新的境界。

不同的手術,有不同的手術同意與說明單,而麻醉除了表淺局部麻醉,由外科醫師親自注射外;一般全身、半身麻醉或神經叢阻斷術的麻醉,絕大部分需要麻醉醫師來執行。學有專精,由不同領域的專科醫師來照顧病人,更能增加手術的成功及安全性,以病人為中心,提高優質的醫療服務。

關心本人或親人的手術、麻醉情形,你有義務詳閱麻醉說明書,瞭解這次手術麻醉時,採用何種麻醉方式?也有權利要求醫師加以說明,以免手術不如預期時,衍生醫療糾紛。在還沒有麻醉或發生併發症之前,應勇敢提出疑問,請相關醫護人員提供解答。

不過,病房、產房、手術室皆有一定的標準作業流程,醫護人員對於某些服務,也會視病情的輕重、緩急來處理與執行。有時可能無法提供立即的解說,令極少部分病人或家屬質疑或不滿,向院方投訴。

 

Q:麻醉可能導致的副作用或風險有那些?

A大部分的病患會問麻醉有什麼副作用或風險?一般來說,區域半身(包括脊髓及硬腦膜外腔)或全身麻醉各有不同的麻醉風險。

區域麻醉有可能導致短期或長期的神經傷害、背痛或頭痛等。全身麻醉一般副作用不外乎手術後噁心嘔吐、暈眩、四肢無力(因為肌肉鬆弛劑之故)、喉頭乾澀或聲音沙啞(因為全身麻醉插管之故)及手術後傷口疼痛。這些症狀有個別差異,恢復程度也有快慢之分。

麻醉併發症一般很少發生;但也可能發生藥物過敏、全身麻醉時插管困難、手術中的突發狀況如大流血、輸血反應、特異體質、休克、血氧下降、心律不整、心跳過快或過慢的生理變化等等危機、或其他偶發的病變,心肺功能衰竭甚至死亡等嚴重併發症。

 

Q:簽署「自我評估說明書」及「麻醉同意書」前,要注意那些事項?

A病患在自我評估說明書中,應坦白告知麻醉醫師病患個人有何種潛在的疾病,如高血壓、糖尿病、氣喘、中風、心臟、肝臟、腎臟等病變(某些病人在甲醫院治療追蹤,卻在乙醫院手術);有否藥物過敏(何種藥物?);是否異常出血?凝血機能是否異常?是否長期服用抗過敏藥或類固醇藥物?目前是否已懷孕?是否有抽菸、酗酒的情況?最近一周內有否感冒或身體不適,如胸痛、頭暈、發高燒等?或者是其他特殊病史,以及以前住院、手術及麻醉的經驗?

有些麻醉屬於自費的項目,如術後止痛、生產減痛服務、其他健保不包括的全身麻醉(如美容手術等)或特殊材料,應事先說清楚、講明白比較好。

 

Q:接受手術時應注意的事項?

A所有接受常規手術者,除了局部麻醉,手術前一天午夜後必須絕對禁食(包括白開水、各種液體飲料)。病人進入開刀房時,穿著應簡便,也不能化妝、塗指甲油,禁止佩帶鑽戒、耳環、手錶、手鐲、玉器或佛珠等,需由家人保管;然而,病人往往會要求能掛帶平安符來趨吉避凶,雖無科學根據,醫護人員一般則沒有嚴格拒絕,以求病人或家屬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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