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食安 塑膠器具包裝標示更全面

 

 

塑膠製品多 資訊應完整

生活中的塑膠容器無所不在,讓消費者產生許多疑惑,例如:保溫瓶的墊圈材質是什麼?玻璃保鮮盒的塑膠蓋耐熱嗎?塑膠杯可以拿來裝熱飲嗎?塑膠碗可以重複使用嗎?日後購買此類產品時即可看到產品標示相關資訊喔!

標示新規定 資訊、用法須告知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6條規定,衛生福利部於103年6月19日,整併公告一次性使用之塑膠類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重複性使用之塑膠碗、盤、碟等產品,應標示品名、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等資訊;並於104年公告,自106年7月1日起,製造食品接觸面含有塑膠材質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也應該在外盒或最小販賣單位上標示其品名、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等資訊;同時,透過標示也須讓消費者知悉產品適用於盛裝或接觸食品,且為重複性或一次使用,明確告知正確使用該產品的方式。

購物睜大眼 正確使用保健康

食藥署提醒,食品容器具以及包裝的衛生安全,與其使用方式關係密切,因此法規要求業者產製各類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時,應確保產品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等規定,同時也應依法明確且如實標示其產品資訊。大家購買食品容器具或包裝時,也應注意產品標示內容、選購標示完整的產品,並依標示內容正確使用,才能確保衛生安全哦!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5年5月6日發布

本文著作權為原著作者所有。為尊重智慧財產權,如需重製,敬請與原著作者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