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處方藥新規範,亮點報你知!

 

 

非處方藥品,新規範上路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於105年3月正式公告「西藥非處方藥仿單外盒格式及規範」(仿單即說明書),就民眾購買非處方藥品,透過實質規範,提供民眾與國際規格相似的藥品外盒和清楚易懂的藥品仿單。針對7000多項非處方藥品,預計108年12月31日前全面改裝完畢,現階段已完成五項藥品改裝,包含口內膏、防蚊液等產品。

此外,食藥署也於105年1月公告「含diethyltoluamide(DEET)成分單方製劑藥品中文品名、仿單及外盒變更相關事宜」,針對含DEET成分的防蚊液產品的標示及使用方法,統一規範,讓民眾可以在市面眾多防蚊商品中,清楚分辨具有藥品許可證的防蚊液,並依照仿單標示時間補充使用,達到有效防蚊作用。

換裝三亮點,易懂好讀又貼心

本次非處方藥換裝包含三大亮點:

(一)提供民眾易懂的藥品資訊:仿單部分,依照藥品資訊的重要性呈現,先說明藥品用途與使用前應該知道的內容,再說明如何使用,最後讓消費者知道使用後如果發生副作用或不舒服的症狀時應該如何處理。所有內容都用淺顯易懂的文字表達。

(二)內容固定位置,一目了然:為了避免消費者在選購藥品時還須四處翻找藥品重要資訊,規定在藥品外盒最大面積處,須標示有效成分、含量、其他成分(賦形劑)、用途(適應症)、不得使用族群、用法用量、類別、諮詢專線等多項資訊,且字體不得小於電腦字體7號字,以提高閱讀的便捷性。

(三)增加視障者了解藥品資訊的輔助措施:對視障或銀髮族等視力不佳族群的用藥資訊,選擇QR Code方式,運用智慧型行動裝置的讀碼軟體掃描QR Code,迅速取得品名、用途(適應症)、用法用量、藥品劑型及形狀等可供辨識藥品的資訊或諮詢專線,方便視障族群在使用藥品前能夠再次確認藥品種類,降低錯誤用藥機率。

遵循仿單說明,用藥保健康

漂亮新裝上路,食藥署仍提醒民眾,「生病看醫師,用藥問藥師」,在使用非處方藥前,應先諮詢藥事人員,並充分閱讀藥品仿單,遵循仿單說明使用,倘若症狀未改善或有惡化之虞,則應立即停藥就醫,以確保用藥安全及維護自身健康。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5年6月8日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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