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質疏鬆症常見Q&A

 

 

一、治療骨質疏鬆症時,最重要的治療目標是什麼?

骨質疏鬆症最嚴重的後果為骨折,因為骨折會使病患相當疼痛,進而引起許多併發症,包括運動功能障礙、日常生活及行動不便、臥床、褥瘡、肺炎與泌尿道感染,許多病患會失去自立生活的能力,甚至引起死亡。

以髖部骨折為例,臺灣的研究指出,發生骨折後,男性病患一年內的死亡率高達22%,女性病患則為15%,與世界其他各國的情形相似。脊椎壓迫性骨折也會造成駝背和下背痛,且可能再度發生其他部位脊椎的骨折,對生活影響相當大。

由於這些情形都在骨折後才會出現,因此治療骨質疏鬆症最主要目標為防範骨折,而不只是增高骨密度。

二、骨質疏鬆症病患為何較常骨折?

骨骼強度決定於骨骼所含的礦質量及骨骼品質,前者通常以含鈣量高低作為評估依據,即所謂骨礦質密度(簡稱骨密度),當發生骨質疏鬆症時,骨骼合成量比骨吸收量少,造成骨骼所含礦質量明顯減少,國際骨質疏鬆症學會的資料顯示,脊椎的骨量減少10%,發生脊椎骨折的機會增為兩倍;髖部骨量減少10%,發生髖部骨折的機會增為2.5倍。骨量低會使骨骼強度變差,容易在跌倒滑跤後引起骨折,但骨礦質量高低只是影響骨骼強度的因子之一。

骨骼品質的決定因子很多,包括骨骼結構、骨基質構造、骨骼的微小裂痕、骨骼膠原質的代謝及脆性等,都會影響骨骼強度。發生骨質疏鬆症時,外觀上骨皮質會變薄,骨皮質內出現很多大型孔洞,骨髓腔內的骨小樑會變細變小,甚至斷折,令骨小樑間隙增大,且骨骼膠原質發生交叉連結,脆性增大,這些也容易造成骨折。目前有關骨品質的評估儀器正積極研發中。

發生骨折時一定需有外力,且力量要大於骨骼強度才會引起骨折。這些外力通常為跌倒撞擊骨骼所致,其他如不當彎腰或用力等。發生骨質疏鬆症的病患,大都是年紀較大的人,人在年老後生理機能和體能都會退步,平衡功能會變差,容易跌倒,也增加許多發生骨折的機會。

三、骨質疏鬆症病患發生骨折者,具有哪些風險因子?應如何注意?

骨質疏鬆症病患是否會骨折,具有多重的決定因子,研究發現,在家中跌倒為最常見的原因,因此導致骨質疏鬆症骨折風險因子可分為兩種,其一為引起骨質疏鬆症的風險因子,另一則為導致跌倒的風險因素。

研究發現許多風險因子具有獨立作用,若病患具有愈多風險因子,則發生骨折的風險愈高,臨床上應注意評估,及早預防。

中華民國骨質疏鬆症醫學會提出引起骨質疏鬆症骨折的風險因子,包括:

(一)年紀大(65歲以上)。

(二)女性。

(三)家族史(父母親曾患有因骨質疏鬆症引發的骨折)。

四)體重太輕(小於同齡之第25百分位,或BMI<20kg/M2)。

(五)成年期(50歲以後)曾發生過的任何骨折,但不包括手腳指、臉骨、顱骨等。

(六)早發性停經(40歲以前停經)。

(七)內分泌功能障礙(生育年齡中,無經期的期間累積曾達2年以上)。

(八)使用類固醇(相當於每日大於5mg prednisolone的劑量,且累積達6個月以上)。

(九)長期吸菸或喝酒者。

(十)甲狀腺機能亢進、副甲腺機能亢進者。

(十一)肝硬化患者。

(十二)類風濕性關節炎病患。

(十二)靜態生活方式者。

以上這些因子都很重要,平時應多加注意防範。

研究指出,跌倒是造成骨折的另一重要風險,骨質疏鬆症病患多是年紀較大的長者,由於生理機能退步,較常發生跌倒的狀況,其他風險因子包括罹患失智症且行動不良、服用鎮定劑等藥物、雙眼視力嚴重不良(雙眼只可校正至0.1以下)、起坐性低血壓、低血糖、認知功能障礙、中風、酗酒等,都與骨質疏鬆症骨折具有密切關係。

四、骨密度的意義及判讀如何?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定義,骨密度檢查是診斷骨質疏鬆症的依據,目前為整合各廠牌骨密度檢查儀器,骨密度的判讀以T-分數為依據,若骨密度的T-分數大於-1,即為正常骨密度;T-分數介於-1~-2.5,則為骨量缺少;T-分數小於-2.5,即為骨質疏鬆症;T-分數小於-2.5再加上發生骨折,即為嚴重骨質疏鬆症。

雖然骨質疏鬆症已有明確的定義,但是仍有一些病患不在此定義範疇內,因而引發許多爭議。例如,病患的骨密度T-分數為-1.5,但若發生脊椎骨折,是否可定義為骨質疏鬆症?按理,骨折已是最嚴重的情形,但骨密度值卻未達診斷骨質疏鬆症的標準,難免引起爭議。其實前文已說明過,骨密度為骨礦質量,只代表一部分的骨骼強度,專家學者有鑑於此,另達共識將此情況定義為臨床上骨質疏鬆症,實際上的治療考量,仍應列為第一優先。

五、腰椎和髖部的骨密度值不同,如何判讀?

根據前述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骨密度判讀以T-分數為依據,但檢查兩個不同部位的骨密度時,有時會出現分數不一致的情形,例如脊椎的T-分數為-2.6,可診斷為骨質疏鬆症,但髖部股骨頸的T-分數為-1.5,只為骨量缺少,此時該如何判讀?為此專家學者也達成共識,檢查時最好同時檢查脊椎和髖部(左側或右側,但最好為雙側),脊椎以可判讀的最多節來平均判定T-分數,髖部只取股骨頸和全部髖部的T-分數值,並在這些數值中取最低值來診斷。以本例而言,脊椎T-分數比髖部T-分數低,脊椎的T-分數為-2.6,因此判定為骨質疏鬆症。

六、骨密度值低,表示骨量流失快嗎?

若檢查單次骨密度發現病患的骨量明顯減低,只能代表當時病患的骨量狀態偏低,可能在年輕時即未累積足夠的骨量,也可能由於骨量快速流失所致,兩者都可能造成單次檢查的骨密度偏低。無論如何,都應提醒病患多加運動及補充營養,並戒除菸酒,及早補充適量蛋白質、鈣質和維生素D。但若經過一段時間後,再次檢查骨密度,發現病患的骨密度值比前次低,即表示此段時間內骨量確有明顯流失情形,此時更應提議病患從事運動及足量補充鈣質和維生素D,必要時需使用藥物治療,並避免跌倒,以免發生骨折。若想保持良好骨密度,最好從年輕時即注重運動和營養,並且做好骨骼保健,如此才能擁有骨質良好的「績優骨」。

七、超音波骨密度檢查與雙能量X光骨密度檢查如何比較?

世界衛生組織當年定義骨質疏鬆症,是採用雙能量X光骨密度儀器,檢查停經後的白人婦女,且檢查部位為脊椎和髖部,所以這些定義只有特殊限定族群較為適用,目前其他國家採用T-分數的相似定義,必須經過驗證才可。

由於雙能量X光骨密度檢查儀器很大,且有諸多使用的限制,不易普及,因此超音波因應而起,成為篩檢骨密度最便利的工具,但超音波主要以足跟骨作為檢查部位,足跟骨與脊椎、髖部骨密度值具有一定程度相關性,但也可能出現很大的落差。許多病患在一般超音波骨密度篩檢時測出骨密度值偏低,再到醫院接受雙能量X光骨密度檢查時,卻又發現脊椎或髖部骨密度值正常,原因即在於此。在骨質疏鬆症的防治上,診斷是相當重要的,因此在評估具有骨質疏鬆症的風險因子時,應即接受雙能量X光骨密度檢查較為合適。

八、骨密度T-分數高就不會骨折嗎?

根據研究結果顯示,骨密度T-分數低的病患,為發生骨質疏鬆症骨折的高風險群,骨密度T-分數介於-1~-2.5者為中風險群;但由於骨密度T-分數低於-2.5的病患人數,比骨密度T-分數高於-2.5的人數少,因此骨密度T-分數低於-2.5且發生骨折的病患數目,遠少於中度風險族群發生骨折的數目;換句話說,臨床上許多骨折病患並非極低骨密度者,因此在考量骨折風險時,除骨密度之外,還要考慮許多風險因子,包括高齡、缺乏運動、視力、吸菸、跌倒、酗酒、骨折史、體重過輕、服用類固醇與遺傳等。例如臨床上服用類固醇的病患骨折風險會增高30~50%,曾發生脊椎骨折或髖部骨折的病患,更容易在數月至數年內二度骨折。因此不要以為骨密度T-分數高就不會骨折,也不要認為骨密度T-分數低就是世界末日,其實只要小心注意,即可避免許多骨折風險,而擁有良好的生活品質。

九、老年人脊椎退化,檢查腰椎時骨密度值很高,是否表示未發生骨質疏鬆症?

骨密度檢查有一定的操作規範,若病患罹患脊椎退化性關節炎,出現明顯的脊椎骨刺、脊椎彎曲變形,可能會經由手術清除部分脊椎結構,造成骨量偏低;或置入金屬脊椎固定器材,造成骨量極高,這些情形都會直接影響骨密度檢查值,造成誤導。

若病患的脊椎無法提供正常判讀根據,檢查骨密度的部位可更改為髖部,且取其股骨頸或全髖部的T-分數來判定。檢查髖部時可選右側或左側,但應避開發生疾病或接受手術的髖部,以免誤導判斷。若脊椎和雙側髖部都出現明顯的退化或手術,則可檢查前臂前三分之一部位的橈骨來判定骨密度值。

十、治療骨鬆時,骨密度能不能完全恢復正常?

臨床上許多病患很在意骨密度值,在接受治療時,也一直以骨密度值的進步與否作為是否有效的根據。以目前上市的骨質疏鬆藥物而言,任何藥物對骨密度增加都有一定限制,最高也只在10%上下,且每個人的反應量也有差異,因此若以骨密度作為治療成功與否的根據,常會讓許多病患憂心忡忡,但是這些藥物對於減少骨折發生,卻有明確效果,許多藥物經證實可減少骨折率達50~70%。

目前專家學者認為,減少骨折發生才是治療骨質疏鬆症的主要目標,骨密度只是決定骨骼強度的因子之一,其他許多相關的臨床風險因子,例如年紀、性別、曾否發生骨折、父母親的骨折史、吸菸、喝酒、類風濕性關節炎、跌倒、服用類固醇與內分泌疾病等,也都會影響骨折的發生。因此,在治療骨質疏鬆症時,不要以骨密度值作為唯一的評量根據,而應整體考量骨質疏鬆症的防治,以減少骨折為最重要目標。

 

楊榮森/臺大醫院骨科主治醫師

98.12.11

本文著作權為原著作者所有。為尊重智慧財產權,如需重製,敬請與原著作者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