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選購健康食品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市面上販售的健康食品琳瑯滿目,但其實良莠不齊,如何選購才能買到「真正合法的健康產品」呢,以下教您幾個判斷標準。

 

一、產品包裝標示

依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健康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下列事項於容器、包裝或說明書上:

(一)  品名。

(二)  內容物名稱及其重量或容量;其為兩種以上混合物時,應分別標明。

(三)  食品添加物之名稱。

(四)  有效日期、保存方法及條件。

(五)  廠商名稱、地址。輸入者應註明國內負責廠商名稱、地址。

(六)  核准之功效。

(七)  許可證字號、「健康食品」字樣及標準圖樣。

(八)  攝取量、食用時應注意事項及其他必要之警語。

(九)  營養成分及含量。

(十)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標示事項。

 

二、許可證字號、「健康食品」字樣及標準圖樣

經查驗登記許可之健康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許可證字號、「健康食品」字樣及標準圖樣,以供消費大眾辨識選購。

 

三、向專業人員諮詢

選購健康食品時,除要注意產品是否經衛生署許可,標有「健康食品」之字樣及標章外,更要看清楚有關保健功效的標示、廣告內容,針對自己健康情況之需求來選購健康食品,更謹慎的做法是事先請教醫師或營養師的意見,切忌自我診斷、治療,或輕信非專業人員的促銷說詞及產品意見。未被衛生署許可為健康食品之其他產品,其宣稱的各種功效大多不實在,消費者應提高警覺,避免購買。

 

四、諮詢服務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衛生處

‧地址:(100)臺北市愛國東路10012

‧電話:(022396-5625、(022321-0151#344

‧傳真:(022392-9723

‧網址:http://www.doh.gov.tw/NewVersion/list.asp?class_no=3&level_no=1

‧電子郵件:hhfood@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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