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成立中部第一所法律學院

 

 

東海大學經教育部核定,自98學年度起設立中部第一所「法律學院」,成為中部高等教育學術領域涵蓋面最廣的學府。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創設於民國69年8月,歷經近30年的努力,已成為中部地區具備完整法律教育體系的學府。為繼續強化教學及研究品質,提升法學教育與研究的競爭力,並作為推廣法治教育理念的平台,使能持續於中臺灣地區提供完整的法學教育體系,自2009年8月起改制設立「法律學院」。

東海大學法律學院正式成立後,除了增聘專任師資以及擴充圖儀經費之外,在課程規劃方面,將再增設多元及科際整合的學群課程;在學生學習方面,則再加強外語能力、法律實務實習;在研究方面,預定成立「財經金融法制研究中心」、「大陸法制研究中心」等,並鼓勵教師朝參與整合型研究計畫及多發表論文於TSSCI學術刊物方面努力;在畢業生聯繫方面,積極輔助系友會發揮功能,並結合系友力量,協助系務發展。特別是為因應鄰近中部科學園區及臺中工業區的發展趨勢,將強化科技與產業法律領域的師資,積極培養具備科技及財經整合能力的法律人才,增加學生就業競爭力。

近年來,在全球化、知識化的浪潮中,法學教育蓬勃發展及新興法學領域越趨分工,隨著我國科技產業在國際舞臺日趨重要,培育整合科技與法律知識的專業人才將是未來刻不容緩之要務。有鑑於此,法律系將積極致力於「法律」、「科技」與「產業」專業領域的結合,用傳統法學的人文磐石來奠定科技發展基礎,用新興科技的創新動力來推動實用法學的演進,積極培養具備科技整合能力的法律人才,拓展法學的觸角與視野!

            參考資料來源:東海新聞網。

2009818日,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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