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電雙漲下的經濟發展、環保與階級矛盾

 

 

在發展兩極化、收入結構為尖頂型金字塔化的社會,基本能源價格上漲所引起的物價波動,會影響多數民眾的生活。2012年國內油電雙漲,此現象是三大問題的總和:第一,馬政府為達成市場自由化,企圖將油電漲價與產權、經營權移轉包裹處理;第二,油電漲價欲透過以價制量的手段,減少國內能源使用,或增加能源使用效率;第三,能源上漲結合民眾生活支出增加與薪資減少的問題,薪資退卻的根源是因資本家力量縱橫、有組織勞工力量稀薄化所致。針對油電雙漲三大問題分析如下:

一、公共服務私營化

自由化是加入區域性貿易與投資協定的重要原則,透過所有權轉換,以達到經營權開放與服務利潤化目的。因此,2012年油電雙漲是以2008年起中斷4年的「臺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談判為近程目標,長期則以加入美國為首的「泛太平洋戰略經濟伙伴關係協議」(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為主。

國際原物料價格已連漲14餘年,臺灣能源價格仍能相對低廉,原因不在市場力量的發揮,而是國家力量的介入。面對臺灣2,300萬人口、1,200萬輛摩托車,以及近600萬輛自小客車的市場,政府提倡的「改革臺電與中油經營績效」並非為行政效率的改革,而是所有權與經營權的變革,將石油與電力服務交給私人經營,以達成公共服務私營化、利潤化的目的。

二、能源價格與政策

(一)能源價格低廉的影響:國家力量的介入扭曲了能源市場價格,低廉的能源價格造就高耗能產業,以及民眾的浪費,阻礙再生能源的發展。此外,仰賴燒煤的火力發電,使國人每人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高於世界平均值。臺灣因忽略環保,列入歐盟首波制裁黑名單,出口產品將被課以重稅或禁止進口。

(二)以價制量的能源政策:臺灣核能發展前景堪慮,除核二廠可能且必要永久停機,核四廠的弊案讓正式商轉計畫遙遙無期。資本主義經濟成長,通常依賴能源使用的增加。在國家能源需求上升的前提下,若要讓吃緊的電力供應,能夠在新能源補位不及的情況,降低夏季用量,以及面對國際氣候建制中的懲罰性制度,「以價制量」便成為最易構想出的節能措施。

一次漲足可使臺灣民眾直接面對能源短缺問題,但在蕭萬長與王金平等人的決議下,分3次漲足造成拖延效果。能源價格調漲政策,在資本家反彈與民眾抱怨的聲浪中,前景堪慮。

三、缺乏工會力量

民眾生活成本增加,是因為薪資漲幅有限,以致在物價上漲時轉為負成長。工業民主國家的政府職能為設定勞動力的底線價格,也就是最低工資。通常企業與工會都不希望政府插手超過基本工資的部分,除了屬於勞資自治事務之外,於工會角度而言,則為避免政府介入導致不良後果。

但極少人會將工資問題與缺乏工會力量產生聯結,而一味將薪資不漲歸咎政府。工會法修法時,諸多工會領導人僅關注「會務假」而遑論其他,即可知工會議題的狹隘。臺灣工會組織率低落與工會運動的發展倒退,使勞動力價格難以提升。勞動力市場落入單方喊價,加上市場趨勢已轉至中國的情況下,造成臺灣工資下降,企業營利卻或有增長。

 

倪世傑/臺灣立報 10152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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